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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S全球征税系统全面分享

本文最后更新于:2022.08.09-17:21

CRS全球征税CRS全球征税 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自2014年起,中国宣布于2017年成为CRS参与国启动与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工作的相关程序并在2018年9月30日与其他参与国完成首次信息交流,CRS正式进入中国人的视野,到如今CRS全球征税系统在中国已经施行接近两年时间,但很多人对CRS全球征税系统不甚了解,不知道CRS什么意思,也不明白CRS意味着什么,对我们的生活有哪些影响。

尤其高净值人群受CRS的冲击最大,可谓首当其冲,但由于对CRS了解不足,不知如何应对CRS,个人财务信息被交换后,只得无奈出血补缺。

什么是CRS

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即“共同申报准则”。它是2014年7月OECD发布的Standard for Automatic Exchange of Financial Information in TaxMatters(AEOI标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一个构成部分,标准中即包含“共同申报准则”(CRS),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出的,用于指导参与司法管辖区定期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的准则,旨在通过加强全球税收合作提高税收透明度,打击利用跨境金融账户逃税行为。CRS的制定建立与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有类似之处。简单来说,它要求签署国间相互披露对方国家公民在本国的经济财产情况,以提升税收透明度和打击跨境逃税。目前,承诺实施 CRS 的国家和地区已达到 142 个

CRS交换哪些信息

一、海外机构的账户类型

存款机构、托管机构、投资机构特定的保险公司在内的金融机构;

二、资产信息类型

存款账户、托管账户、现金值保险合约、年金合约、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券权益;

三、账户内容

账户及账户余额、姓名及出生日期、税收居住地、年度付至或计入该账户的总额。

CRS信息交换机制

根据“CRS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上述账户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实现各国(地区)对跨境税源的有效监管。

CRS信息交换后有哪些风险

承诺实施CRS的国家和地区,都要将非本国税务居民的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CRS启动后,中国人的海外资产面临“裸奔”的局面。高净值人群的个人资产信息被政府通过CRS交换之后,将会面临财富披露的风险,有不明资产者还要面临巨额补税甚至刑事责任。

哪些人将受到CRS的影响

  • 一类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侨民,但不包括具有中国籍,但并未在大陆定居的自然人;
  • 另一类是在境内居住,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单次离境不超过30天,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 天的外国人、海外侨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同胞。

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受CRS影响的人群分为以下几类:

1、境外有金融资产配置的人

CRS实施后,在crs参与国范围内,只要是中国人(不管是否移民),且在境外(包括香港)有如下金融资产:存款帐户、托管帐户、现金价值保单、年金合同、证券帐户、期货帐户、持有金融机构的股权/债权权益等。上述这些金融资产存放的国家或地区,会将持有人所持有的金融资产情况披露给中国大陆税务局。

举个例子:如果你是有拥有中国国籍的人,并在香港渣打银行有存款500万。那么,香港渣打银行就会把你的存款信息报给香港税务局,香港税务局再将你的存款信息报给大陆税务局。

这时,你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如果钱是从中国大陆出去的,资金是合法收入还是灰色收入?是合法出境还是非法地下钱庄逃避外汇监管出境?这些资金在中国是否合法纳税?纳税凭证能提供吗?这些问题,无论哪一关,都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2、在海外持有壳公司投资理财的人

中国人在境外税收非常优惠的地域设立过公司,并通过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开户持有资产,或通过公司帐户来进行理财或消费,这类企业将可能被认定为“消极非金融机构”(即壳公司)。CRS实施后,将要求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你及公司两层拥有的金融资产均要披露,利用壳公司的名义来避税将变得更加困难。

在高净值客户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在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群岛开设离岸控股公司,然后再用公司在各家金融机构开户,持有境外的基金、股票等,这些在2017年后均将面临披露。

3、在境外设立公司从事国际贸易的老板

很多做国际贸易的老板们选择的运营模式是:在中国境内设立实体公司搞生产经营出口,同时在离岸税收优惠地设立另一家公司,完成海外贸易的境外收款职能,这样大量的外汇收入直接进入到境外公司帐户中,同时享受了免税优惠。

但是,这次境内外同时一起实施CRS,会导致这一人群在境外开立的个人金融帐户资产被披露,一旦查询到他们在境外的巨额收入,不仅面临个人所得税补缴问题,还有25%企业所得税问题;顺藤摸瓜,中国税务局稽查时会很容易查到这些钱并不是从境内换汇出境的。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五条:由居民企业,或者由居民企业和中国居民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低于本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水平的国家(地区)的企业,并非由于合理的经营需要而对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的,上述利润中应归属于该居民企业的部分,应当计入该居民企业的当期收入。

另外,中国税务总局698号文、82号文等均将中国老板在境外设立的部分企业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按规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25%企业所得税

4、设立海外家族信托的人

中国首批富豪最喜欢设立家族信托的维尔京群岛、库克群岛、耿西岛、新加坡、中国香港、新西兰、开曼群岛等等,都成为这次CRS签约国。

根据CRS协议内容规定:已设立的家族信托有关信息也要被披露,包括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即财产授予人)、保护人、受托人(通过是信托机构)、受益人。

5、已经移民的中国人

根据CRS协议内容,若在中国境内的隐藏金融资产,需披露给移民国(移民国需是CRS参与国)。

6、在海外隐匿财富的境内公务员

如果公务员或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移民),在境外存放了大量钱财且没有按国家规定申报——这将涉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境外的存款,应当依照国家规定申报。数额较大、隐瞒不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CRS参与国家有哪些

在OECD经合组织的大力推动下,目前已有101个国家(地区)承诺实施“AEOI标准,依照CRS规则,自2018年9月起,中国个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在参与国或地区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会自动呈报于中国税务机关,于此同时,其他参与国或地区也将自动收到由中国提供的信息。

2017年第一次交换的管辖区

CRS全球征税

2018年第一次交换的管辖区

CRS全球征税

2019/2020年第一次交换的管辖区

阿尔巴尼亚(2020年)、马尔代夫(2020年)、尼日尼亚(2019年)、秘鲁(2019年)

未确定第一次交换时间的发展中国家

CRS全球征税

如何应对CRS

CRS信息交换也是有范围的,只能在CRS参与国的范围内进行交换,交换的资产信息也仅为金融资产,固定资产不在信息交换范围内,并且只交换资产金额超过25万美元的账户信息。因此虽然CRS在执行力和覆盖面上都非常强大,但是并不是无计可施。高净值人士在合理应对CRS时,也是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的。

1、移民非CRS国家

比如美国、圣基茨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

最重要的非CRS参与国,传统移民大国,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优厚,金融产业发达,投资机会多。

圣基茨护照

非crs参与国,与中国不建交,直接入籍,拿第三国护照,无个人所得税,资本利得税,净资产税,遗产税及赠与税,是世界级的离岸税务天堂。

2、配置低税收国家护照

CRS信息交换只会交换其他国家公民的信息,不会把本国公民的资产信息交换出去,因此配置低税收国家的护照也是可行性方案之一。比如加勒比海岛国护照、墨西哥护照、塞浦路斯护照等。

塞浦路斯护照

税率最低的欧洲成员国,入籍成功即可成为欧盟公民,可在欧盟27国自由通行、工作和生活,享受欧盟各国的福利待遇。

格林纳达护照

和中国互相免签,可申请美国e2签证,前往美国工作生活,子女也可以一同前往享受美国教育。

土耳其护照

性价比最高的护照项目,唯一可直接入籍的g20国家,可申请美国E-1、E-2签证,前往美国工作生活。

墨西哥护照

最快2个月即可办理成功,方便快捷,墨西哥护照免签全球165个国家和地区,出行自由方便,还可作为跳板申请移民欧美大国,比如西班牙,加拿大和美国等国家。

3、投资海外固定资产

以个人名义持有的房产,珠宝,字画古董,飞机游艇等不在CRS交换之列。配置海外资产的同时,同时还可配置海外绿卡身份,可谓一举两得,即投资了资产,又获得了身份,方便自身出行。

希腊买房移民

性价比最高的欧洲买房移民项目,投资移民两不误。

西班牙移民

欧洲买房移民国家中实力最发达的国家,可自由工作生活。

葡萄牙买房移民

一人申请,全家移民,5年永居,同时可申请入籍;50万欧元购奢华房产,永久产权世代相传,年出租收益高达3-6%;护照免签全球185个国家,畅行26申根国。

4、化整为零

目前CRS规定,实体账户余额超过25万美元、且账户控制人为另一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则金融机构必须报告该账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