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1A中的“原创贡献”和“学术文章”分别是什么?

2023年6月12日10:39:09美国EB-1A中的“原创贡献”和“学术文章”分别是什么?已关闭评论 233 次浏览
作为目前国家申请人取得美国移民身份最快的途径之一,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已经被越来越多家庭所熟知,这也导致对于申请条件的理解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偏差,就目前国内常见的几类申请人,如科研人员、医生、教授、工程师、技术型企业主/企业高管、学者等,他们的申请文件中学术成就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学术成就如何在“原创贡献”和“学术文章”进行划分和区别就成为了大多数申请人最容易混淆的事情。
今天小编就将EB-1A条件认定中关于“原创贡献”和“学术文章”的不同为大家简单分析一下。
美国EB-1A中的“原创贡献”和“学术文章”分别是什么?

eb1a杰出人才移民

哪些属于学术文章?
在美国EB-1A的认定中,学术文章的范围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一般情况下,通常是指申请人过往对相关学术或技术的独创性研究、实验或理论的阐述,并且将文章发表在领域内被普遍认可的媒介平台。
而对于非学术性的申请人,专业文章也有可能成为有力证据,当时这种情况下对于文章的发表平台就有比较高的要求,一定要是对本行业有一定影响力的,这种情况下也可以归为学术文章。总体来说,相比原创贡献,学术文章的范围还是比较简单的。
什么级别的学术文章可用作申请EB-1A杰出人才?
在专业出版物上,或重要商业出版物上,或在其他主流媒体上发表的自身所在专业领域学术文章,可以用作申请EB-1A杰出然才移民。美国移民局把学术文章定义为“学院、大学或研究机构的研究人员或专家在其专业领域撰写的原创研究、实验或哲学论述的报告”以及其他领域“有建树之人所撰写文章”。学术文章应具备脚注、尾注或参考文献,并可包含图形、图表、视频或图片,对文章中表达的观点进行说明。学术文章应附带信息,明确发行刊物的发行量和目标受众。另外,证明出版物的重要性或价值以及该出版物之所以使受益人达到其领域尖端的原因同样非常重要。
哪些属于原创贡献?
在EB-1A的10条申请主张中,原创贡献这一条对很多申请人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可以说是为申请人完善细分领域定位的基础,在麦恩移民过往的案例中,我们会以申请人的“原创贡献”相关内容为核心,逐步扩散挖掘申请人在某个特定方向的核心价值与独特亮点,这样可以更好地展现申请人在行业领域内的成就特殊性和影响力。
原创贡献的范围相比学术文章就相对更为复杂一些,在美国移民法相关规定汇总明确写到:“在申请人本人专业领域内,所做出科学的、学术的、艺术的、体育的或与商业相关意义重大的原创性贡献。”从这规定内容可以看到有两个判定重点:原创+意义重大,但同时我们也能看到规定中并没有限定行业或具体职业,可以说不仅是科学或者学术性的,还可以包括艺术性、运动性,以及商业相关的。
大概总结一下各领域常见的被认作原创贡献的成果:
▶ 科学与学术类:专利、知识产权证书、软著、技术应用、行业标准等;
▶ 商业类:商业理论、产品逻辑、管理经营理念、市场营销方式等;
▶ 体育类:创新的体育训练方式方法、运动动作、运动员数据分析方式等;
▶ 艺术类:新的工艺,新的制作方法等。
在这里小编要在提醒大家,关于原创贡献的认定一定要记住“重大影响”这一点,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认为:只有投入到实际场景中被广泛应用的成果才是满足美国移民法规规定的,所以在准备原创贡献论证的同时,因为该项成果所产生的具体经济或技术效益是免不了的重要佐证内容。
EB-1A申请中的七大误区
一些潜在的申请人对美国EB-1A既好奇,同时也存在不少认知上的误区。
误区一:只有世界知名奖项得主才可申请杰出人才,如诺贝尔,奥斯卡
其实,这个奖的知名度只是相对而言,并不是绝对顶尖的奖。
只要申请者能够证明所获奖项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重要意义,并能够证明申请者为本专业优秀人才,就可以达到要求。
误区二:没有得到过任何奖项的人不能申请杰出人才移民
在现实中,得奖是一个重要加分项,但得奖并非确定优秀人才的惟一标准,有的好并不一定要以得奖为证。
如果不满足获奖这一项,在其他标准上可以补足和增强也是可行的。
误区三:移民法规十项标准都需要满足
其实也不是说申请者就完美了,符合10个条件3个以上就可以了。
按照移民法,只要符合10个项目中的3个项目或更多即可提出申请,所以申请人必须选择应用其和具有突出优点的项目提出申请。
误区四:十项标准中各项都需要交相关文件才能申请
在实际应用中,无须用凑数形式交十项标准证明,只要从中选出适用标准交即可,太多质量差证明反而对应用不利,应以精细为原则。
误区五:由雇主提出申请才有机会通过审查
实际上,EB-1A无需雇主担保,不需要拿到美国工作OFFER,可作参考条件。当不符合EB-1A时,再考虑需要雇主担保的移民项目。
误区六:在美国境外申请杰出人才移民难度会大增?
实际上,美国移民局审核的重点对申请人是否为优秀人才跟居住地,申请地无关。
误区七:杰出人才若申请失败,留下的记录会影响未来移民申请?
事实上,美国移民局采行个案审查的方式,根据申请案的内容,条例并不禁止重复申请。只要申请人并不故意欺骗移民官员。申请人败诉後仍然可以申请其他类型的移民。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
美国EB-1A杰出人才移民项目作为美国在全球引进各领域杰出人士的主要途径,该项目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会是美国移民的重点项目之一,同时也是国内大陆地区申请人移民美国最快的途径之一。
▶ 美国无排期移民项目、配额多、无语言要求
I类:申请人如果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项,如诺贝尔奖、奥运金牌、奥斯卡奖、格莱美奖等,也可直接申请EB-1A。
II类:申请人只需满足下列10条标准中任意3条:
① 获得过全国或国际奖项;
② 专业协会会员;
③ 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对申请人进行过报道;
④ 担任评委或设计过行业标准;
⑤ 有著作或文章发表;
⑥ 对行业有原创性贡献;
⑦ 享受高于同行水平的高薪;
⑧ 在工作中担任要职或发挥关键作用;
⑨ 举办过有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或演出;
⑩ 在艺术表演获得商业成功(如票房/销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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