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信托涉税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
设立信托时,如果委托人通过赠与形式,把名下的资产赠与给信托公司,要看委托人的税务居民身份是否涉及赠与税或遗产税。
其实赠与税和遗产税是“双胞胎”,有遗产税一定会有赠与税,有赠与税一定也会有遗产税,它们一般同时课征。目前全球范围内有遗产税的国家包括美国、英国、日本、韩国等,其他大部分国家已经不再征收遗产税。我国现行的税种有 18 个,没有遗产税的税种。
如果离岸信托给内地税务居民进行分配,可能使用哪个税目呢?
利息、股利、红利所得也不符合。因为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指的是要么有股权,可以拿到股息和分红;要么有债权,可以收利息。但作为境外信托的受益人,既没有信托的股权,也没有信托的债券。
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
不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偶然所得也不符合。什么情况会适用偶然所得呢?两块钱买了一个双色球,中了五百万,这是偶然所得。一个受益人接受信托的分配,是在意愿书分配条款中写明的,和中彩票明显不是一个性质。
第三国身份搭配离岸公司八大优势
1.国内外银行均接受离岸公司账户设立
2.允许一人股东、董事,可为同一人,股东和董事无国籍、住所、居所限制
3.通过离岸公司可持有任何形式的资产
4.股东、受益人信息保密,部分区域董事也无需备案
5.离岸公司是完全免税的主体,搭配第三国身份个人免税
6.可以有效规划CRS等国际税务问题
7.风险隔离及资产处置使利
8.不同法管辖区法律保护
香港工作签需要 7 年,13O/13U 基本上要 3 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所以很多客户设立信托,也是用时间来规划受益人的税务居民身份。